女人•献祭•惩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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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江健三郎的《人羊》以战后日本为背景,描写了一种特殊的“文化冲突”。美军士兵,或许不了解日本的风俗,仅凭自己的认知,认为某种体罚是严厉的惩戒。这种惩罚方式,在西方文学中早有体现,斯宾文的诗歌、卢梭的遭遇,都佐证了这一点。
在俄罗斯文学里,鞭笞的场景也屡见于笔端。《静静的顿河》中,哥萨克人用这种方式惩罚与布尔什维克有染的人,高尔基的《我的大学》里,也描绘了外祖父施予体罚的细节。甚至到了20世纪,集中营的黑暗历史中,依然充斥着这种残酷的行为。
回到故事发生的背景,那个年代,这种惩罚在美国也并不罕见,尤其是针对黑奴。当然,其他族裔也可能遭受这种待遇,海明威就曾回忆过自己类似的经历。不可否认,无论哪个国家、哪个阶层,这种惩罚对人都是一种伤害,日本也不例外。
只不过,日本传统上更常用木杖。据说,这种刑罚方式源于中国,唐朝以后,日本效仿唐律,也引入了这种制度。《唐律》规定:“拷囚不得过三度”,日本的法律也有类似的限制。中国人信奉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,“治家犹如治国”,因此,杖笞也成了官府常用的惩罚手段。
杖笞有一套完整的流程:从宣判到行刑,每一个步骤都有严格的规定。受罚者只能默默承受,而行刑者则拥有绝对的权力。打或不打,都体现着权力的威严。当然,真正掌握权力的是统治者,而不是行刑者。
从肉体上来说,杖笞的伤害也许并不严重,但它带来的精神羞辱却难以磨灭。受罚者被迫摆出屈辱的姿势,毫无反抗之力,只能任人宰割。而臀部作为敏感部位,更能激起人的羞耻心。这一点,日本人也心知肚明。《明律译义》中就提到:“笞者,耻也,乃使人受辱,是为惩戒而设。”
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,杖笞往往是当众执行的。这种公开的羞辱,不仅让受罚者无地自容,也让观看者获得了施虐的快感。在英国反对肉刑运动中,就有人指出,肉刑会引发旁观者的“虐待狂冲动”。萧伯纳也曾说过,公开执行的鞭笞,总能吸引大批围观者,他们在目睹他人受苦时,会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兴奋和狂喜。
对于统治者来说,公开行刑也是一种杀鸡儆猴的手段。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,警告所有潜在的“罪犯”。然而,这种做法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:那些原本应该引以为戒的旁观者,反而站到了行刑者一边。他们或许已经预见了自身的命运,但却不愿承认,反而要通过扮演施暴者的角色,来逃避内心的恐惧和绝望。
鲁迅笔下的看客,就是这种心态的真实写照。他们冷眼旁观他人的苦难,却浑然不觉自己也是这个悲剧的一部分。福柯也曾说过,公开行刑表面上是为了彰显国王的权力,实际上却成了一种“统治被推翻、权力被嘲弄、罪犯成英雄”的狂欢。
在那个时代,几乎没有人能逃脱被惩罚的命运。西班牙旅行家伊本纳兹就曾在他的游记中写道:“在中国,那些硬的竹板,是真正的权威者……中国人中,唯一不会挨打的人,只有天子。”
然而,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皇帝,一旦失去权力,也难逃被清算的命运。因此,中国人对挨打这种事,似乎已经习以为常。这不是麻木,而是一种无奈的适应。正因为这种无耻的适应,他们才能在一次次的苦难中生存下来。
真正的强者,不是挥舞棍棒的人,而是那些能够承受一次次打击的人。 胜负、尊卑、长幼、夫妻之间的关系,自古以来就引发诸多讨论。尼采曾言:“想要征服,必先准备好面对挑战。” 他的话语,或许可以引申至不同的人际关系中,揭示出其中复杂的权力博弈。
某些地区,某些群体中,男性对女性的态度确实值得我们反思。这种现象并非个别国家的特例,而是广泛存在于不同文化背景中。令人费解的是,女性有时似乎也默认了这种不平等的对待。在某些文化中,女性甚至将某些行为视为获得幸福和家庭地位的必要途径,即使这些行为在旁人看来难以理解。例如,在俄罗斯的一些地方,女性认为遭受某些对待是丈夫爱意的表现,而未经历过这种对待的女性反而会感到不安。更有甚者,某些地区将此类行为与生育能力联系在一起,例如罗马的“牧神节”和欧洲某些地区的“万圣节”前夕,人们相信某些仪式能够增强女性的生育能力,这些仪式往往带有强烈的象征意味。
当然,不同文化中,两性关系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。某些文化中,“男尊女卑”的观念根深蒂固,女性被视为弱势群体,其价值被严重低估。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,女性因其体力上的弱势而被轻视,这种观念也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。男性将女性视为附属品,可以随意对待,甚至将女性与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。例如,一些语言中,使用与女性相关的词汇来贬低男性,将男性转变为女性视为一种惩罚,这些现象都反映出女性地位的低下。
女性的生理特征也常常被赋予负面含义,例如月经、生育等自然现象,在某些文化中被视为不洁,女性因此被排除在一些重要的社会活动之外。历史上,许多文化都将女性视为祸水,认为女性会影响男性的判断力,导致灾难发生。英雄豪杰往往被塑造为不近女色的形象,而沉迷女色的君王则被视为亡国之君。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,将女性物化,忽视了女性在社会和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更有甚者,在战争年代,女性往往成为被迁怒的对象。由于体力上的弱势,女性在战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,更容易遭受不幸。为了避免更大的屈辱,女性被迫选择自我了结,而这种行为却被赋予了“贞洁”的光环。男性将自身的荣誉与女性的贞洁捆绑在一起,却忽视了女性在面对战争时的无助和绝望。
更令人痛心的是,男性有时还会将自身的罪恶强加于女性身上。他们将女性遭受的苦难归咎于女性自身,认为女性应该为自己的遭遇负责。这种扭曲的思维方式,不仅是对女性的二次伤害,更是对人性的践踏。
然而,即使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,女性依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反抗精神。她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,挑战不公的命运,为争取平等和尊严而奋斗。例如,一些女性选择投身革命,为国家和民族的解放贡献力量,她们的故事值得我们永远铭记。
一些文学作品也开始关注女性的命运,试图打破传统的性别偏见。例如,一些作品塑造了勇敢、坚强、富有智慧的女性形象,她们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,而是拥有独立人格和追求的个体。这些作品的出现,预示着人们对性别平等的关注和思考,也为构建更加美好的两性关系提供了希望。 从某种意义上说,那些追求理想的人也像圣徒一样。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里的保尔·柯察金,喜欢用近乎残酷的方式磨炼自己。他经历了伤寒、瘫痪、失明,甚至直面死亡,却从中获得了精神上的升华。他放弃了美丽的冬妮亚,觉得她太过世俗,他甚至拒绝了他的同志丽达,因为他担心家庭生活的安逸会消磨他的意志。他对母亲说:“妈妈,我发过誓,在我们没有完成目标以前,我是不考虑个人问题的。”他的肉体仿佛已经完全摆脱了世俗的欲望。正如齐泽克所说,是“超越了普通生理需求的崇高存在”。对他们来说,人的肉体是灵魂的囚笼,而人生的目的就是突破这一囚笼,进入纯粹的精神世界。
对他们来说,无法忍受苦难,就无法实现理想。危险算什么?最接近神圣的正是被捕、遭受折磨。伤痕是他们荣誉的象征,这象征恰恰是对手给予的,就好像作家萨德笔下的施虐者给予鞠斯汀娜的鞭痕一样。《色·戒》中的那些追求理想的人,一定预料到了会得到这象征,甚至他们是为此而去的,越是遭受折磨,这象征就越是深刻。他们自豪,自豪的程度,与他们承受的苦难成正比。但是且慢,这并非绝对,假如受难者是女性。
按理说,女性比男性柔弱,她们要付出更大的代价,也因此她们比男性更有可能获得精神上的升华。但这更加危险,危险是因为“两性关系”。女性最残酷的遭遇,莫过于“身体”上的伤害。这种伤害会造成对她们的玷污,这是致命的。如果被玷污了,即使动机崇高,也会被认为是“不洁”的。所以关于女性受难的叙述,往往会尽量淡化她们遭受的“身体”摧残。但是郑苹如的武器,却偏偏是“女性特质”。虽然她本来是个大学生,上海法政大学一年级的学生。她是为了收集情报,为了爱国“事业”才不得不周旋于社交场合。但她毕竟置身其中了,而且涉及了“两性关系”。电影《色·戒》里有这么一个情节:王佳芝为了完成任务,去跟一个有经验的男子发生关系。虽然是为了磨砺“武器”,但这仍然是一个极具冒犯性的情节。本来,创作者应当把这一笔模糊处理,观众一般也不会去深究:一个没有经验的女孩,如何能够完成任务,这在逻辑上是否合理?现在让这一点凸显出来了,也因此凸显了王佳芝行动的特殊性质。那个男人并不是她的爱人,她不爱他,她接受了这种关系,这是她的一次冒险。然后她再将自己置于另一个同样不爱她、甚至恨她的男人面前,是更大的冒险。这种冒险是巨大的,很可能被解读为纯粹的丑化,行事者需要谨慎把握。当然我们可以从她崇高的动机来理解她、宽恕她,但是我们很难做到真正的宽容。即使我们想,我们也难以说服自己。在她牺牲后的那么长时间里,她默默无闻,鲜为人知。同样为国捐躯的她的弟弟郑海澄和她的未婚夫王汉勋,名字都镌刻在南京航空烈士公墓纪念碑上。而直到现在,上海才拟在福寿园内建立郑苹如雕塑和墓碑。其中是否有特殊的原因?要是没有电影《色·戒》,恐怕这雕塑和墓碑还不会建成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正是因为电影的“演绎”,才因此给予了“正名”的可能,郑苹如才得以被更多人知晓。
事实确实是,郑苹如自始至终的目标都是明确的,她把握住了底线。但是张爱玲却没有让王佳芝把握住,让她最后爱上了目标人物。这是毁灭性的,彻底颠覆了人物形象,一败涂地,万劫不复。所以当郑苹如家属认为这是影射郑苹如时,才会那么气愤。郑苹如的侄儿郑国基挖苦说:“是张爱玲她自己爱上了胡兰成!”
张爱玲爱上胡兰成是事实。这事历来被人们所诟病。但是没有资料证明张爱玲倾慕于胡兰成所做的错事。她爱上胡兰成,并不因为他身份特殊,而因为他是一个男人。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。爱本身并没有错,错的是爱的对象。这个男人错了,错的是胡兰成的个人品行,而不是他的其他问题。不同的问题未必是一回事,品行不好的人,可能在其他方面并非如此,比如汪精卫,他就是例子。不幸的是,张爱玲碰到的是一个各方面都有问题的人。
据陈子善回忆,郑苹如事件发生时,张爱玲并不在上海,而远在香港。她是后来从上海的各种小报里知道这事的。当然知晓的来源也很复杂,胡兰成也告诉过她,是一个利用特殊手段的故事;好友宋淇夫妇也曾向她讲述过郑苹如等年轻人组织行动的事。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张爱玲对这事非常感兴趣。为什么感兴趣?她感兴趣的点在哪里?我们看到了不久后写出的小说《色·戒》。作为长期的阅读者,作为写作者,我很知道,在传统小说中,作者的意图往往是随着故事展示开来的,情节的归宿往往就是主旨。《色·戒》的结局是“爱情”。张爱玲感兴趣的是“爱情”!
这与其说是爱情,不如说是“牺牲”。王佳芝这么做,明显会把自己推到名誉和生命的深渊。她为什么要这么做?当然可以解释为她被“爱情”冲昏了头脑,女人是“感性”的,张爱玲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,与胡兰成的一场恋爱,她成了爱的祭品。但是从常理上说,人是会总结教训的,张爱玲在现实中经历了失败的爱情,为什么还要在写作中坚持爱情?她又是极聪明的女人,从她的作品中,可以感受到她对人情世故极其深刻的了解。那么她为什么还要让主人公这么做?也许可以解释为,她不能不这么写。作家创作的主观意愿跟客观呈现有时是矛盾的。她只能叹息。这是女性的宿命。
女性的命运是什么?马克斯·韦伯说:“两性关系是一种支配和从属的关系。”凯特·米莉特在她的《性的政治》中分析:“我们的军队、工业、技术、高等教育、科学、政治机构、财政,一句话,这个社会所有通向权力(包括警察这一强制性权力)的途径,全都掌握在男人手里。明白这一点非常重要,因为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。甚至那些超自然的权力—神权或‘上帝’的权力,连同它有关部门的伦理观和价值观,以及我们文化中的哲学和艺术—或者,就像T.S.艾略特曾经评说过的那样:文明本身,都是男人一手创造的。” 这种创造,让男人“将自己置于特定位置”,这也就为他们自认为拥有某种权力,而女人为何要终其一生承受这种权力,找到了理由。“男性秩序的力量体现在他无需多言”。于是,当尼采说出那句极端的话语时,虽然我们会感觉偏激,但是潜意识里,还是能找到些许共鸣。我们认同了这种“力量”。霭理士在他的《性心理学》中发现:这种“力量”,在使用的工具上也得以体现,“某些名词往往也就是特定事物的代称”,“人们都熟知的一些物件都是象征;但是其中一种更具有最显著的特征,即其延展性,其象征意义就更确凿无疑了。”在汉语中,也存在类似的指代关系。
当然这种权力并不只体现在诉诸“力量”。正如汉纳·阿伦特所说的,统治由两种权力维系。第一种权力来自公众对该权力的认同,第二种权力是通过强力施加的。如果统治形式努力通过自我调节以符合某一意识形态,它就属前一类。两性关系获得认同,是通过使男女两性在气质、角色和地位诸方面的“社会化”,以适应基本的社会规范。不仅是男人,女人也接受了这种模式,她们也形成了自我认知,她们也在某种程度上“构建”了现状。布尔迪厄提出了“无形压力”这一概念。所谓“无形”,是指能被那些懂得规则的人所理解,就好像特定服饰上的符号。女人理解了它,认可了它,服从了它。
作为女人,张爱玲对女人的命运有着深刻的体验和洞察。女志士者虽然是志士,但她归根结底是女人。女人只有通过付出才能立身,通过牺牲来成就。作为妻子,她必须承受压力。作为母亲,她要用自己的生命来孕育新的生命。作为家庭主妇,她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,而且往往得到的认可甚少。即使让她与男人拥有同等权利,走上工作岗位,她也会比男人承受更大的压力。男人用某种方式对待女人,觉得是自己的能力体现。女人爱男人,最终换来的也许是失望。张爱玲很清楚这一点,她曾经在胡兰成面前,“变得很卑微”,但她越卑微,对方就越“坦然”。你越爱他,就越让他习惯。更可悲的是,这种习惯最终还会导致他的麻木,“没有波澜”。但是女人不这么做,还能怎么做?也许她可以耍手段,但是用手段维系的“爱”,还是“爱”吗?
我们不妨设想,假如郑苹如没有被杀,假如丁默邨原谅了她,她更深地陷入这段关系,那她就更难解脱了。假如她断然离开丁默邨,离开了后又能怎样?她能改变命运吗?她能掌控人生吗?她的价值就是性别。当初就是因为性别,她才被关注。当然她可以不干了,熬到抗战胜利,嫁给王汉勋。但是她仍然要面对传统的角色,仍然要付出。当然她也可以选择不婚不育,也可以不爱,那么她就会被社会看作异类。她只能接受女人这个身份,承受女人这种命运。
1946年,张爱玲去温州看胡兰成,是知道胡兰成已被通缉的。她仍然追随他,一定清楚这是冒险之举,但她还是去了。但发现胡兰成身边已有了别人,她只得黯然离去。那个背影一定是落寞的。刘再复在评论张爱玲时说:“张爱玲对世界是悲观的,对文明是悲观的,对人生是悲观的。现实中的一切,成功与失败,光荣与屈辱,到头来都将消逝,最终归于虚无。张爱玲的作品具有很浓的苍凉感,而其苍凉感的内涵又很独特,其独特的意义就是对文明与人性的悲观。这种悲观的理由是她实际上发现人的一种悲剧性怪圈:人为了摆脱孤独而创造文明,但被文明刺激出来的欲望又使人走向孤独。人在拼命争取自由,但总是得不到自由。他们不仅是世界的人质也是自身欲望的人质,说到底只是‘困兽’,想象中的自由终究是虚假的,唯有束缚和消逝才是真实的。”
人不自由,女人更不自由。张爱玲把自己封闭起来了,在写作中接近消亡。《色·戒》写于1950年,但是到1978年,张爱玲才将它收入《惘然记》出版,已过去了近三十年。据作家沈寂说,当时胡兰成刚在台湾出版了《今生今世》。“张爱玲将自己的情感投射在这篇小说里。之前一直不发表,是她对胡兰成还心存希望。”
我们可以想象,这近三十年间,张爱玲是在怎样的一次次写作和修改中疗愈自己。这种疗愈,甚至变成了折磨。这种折磨不是产生快乐,而是以“痛苦”为“快乐”。不错,她曾经清醒地拒绝了胡兰成的回心转意,但是她不可能拒绝爱。作为女人,她需要爱。既然需要,就接受了爱这种“痛苦”。她只能全身心地投入。这才是“色·戒”的真正涵义:男人沉迷,女人被“束缚”;女人需要“爱”,就戴上了“枷锁”,就被套住了,听从了“爱”的驱使,任自己坠入痛苦的深渊。也许久而久之,这痛苦本身就变成了快乐,福柯就把这种体验本身看作一种“快乐”,而不是痛苦。
其实,王佳芝在老吴要她坚持忍受下去时所做的申诉—“他要掌控我的内心”,似乎就已有着警告的成分。颇有意味的是,不是进入身体,而是进入到了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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